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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报表编制时适用税率的确定

来源:长沙红星仁和会计培训学校 发布时间:2015/11/16 10:28:45

无论初次编制合并会计报表还是连续编制合并报表,只要涉及到内部销售存货中未实现的利润或者存货减值准备余额的变动,都应当根据适用税法规定,按照所得税准则,按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所得税税率为基础确定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当集团内部适用税率不同,进行合并报表的所得税处理时,应当分别就不同资产、负债所属纳税主体的适用税率,按照所得税准则的规定确定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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